2017春节进出境旅游携带物品通关指南
2017新春佳节来临,许多人选择出境游玩、购物。恒邦报关公司提示,提前了解海关进出境携带物品的规定,切记:违禁物品莫携带,货币进出有限额,应税物品要交税,以保证通关顺畅,出行购物顺心。
一、个人自用物品免税限制
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另外,日前国家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旅客在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前享有3000元的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所以旅客可以获得总共8000元人民币(含3000元免税店购物额)购物免税额度。
二、不予免税进出境物品
对于海关总署2008年65号公告中不予免税的手机、手提电脑、音响设备、照相机等20种物品,无论该物品是否在5000元以内,旅客进境时都需要向海关申报,属于自用合理数量的按照进境物品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的标准缴税。
三、申报查验通关
一般旅检现场设立了海关业务咨询窗口、法律宣传栏,摆放有通关指南、申报须知等宣传单,并通过对外公告栏、电子滚动屏等进行通关政策宣传,供进出境旅客更加详细了解进出境海关通关事宜。如旅客携带有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让如实填报,并选择“申报通道”通关。
四、个人物品征税标准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海关规定的边民互市不予免税的28种商品,进境时必须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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