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是废物了,再生黄铜原料、铜原料和铸造铝合金原料可进口
他们不再是废物了,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HS编码7404000020)、再生铜原料(HS编码7404000030)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HS编码7602000020),不属于固体废物,按一般货物监管、无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要求、不限定进口口岸,可自由进口!
我国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非常严格,进口固体废物经检验检疫,不符合国标规定的再生黄铜、再生铜、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禁止进口,已领取2020年铜废碎料、铝废碎料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进口许可的除外。
海关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进口企业需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明;进口前,海关对装运前现场检验、结果审核、证书签发等关键控制点实施监督管理。
允许进口的固体废物应当从海关总署指定的18个口岸报关进口(深圳蛇口港口岸、黄埔海关虎门港口岸等),海关严格执行现场开箱、掏箱规定和查验标准,实施进口固体废物“三个100%”(已配备集装箱检查设备的100%过机、没有配备集装箱检查设备的100%开箱、100%过磅)查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