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检融合,海关对原产地证有新规定了
原产地是指货物的来源地,即生产、采集、饲养、提取、加工和制造产品的所在地。进出口贸易中,许多货物需要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恒邦报关代理一般贸易报关,分享有关原产地证归属、签发及搜集,保障企业通关更快捷。
一、原产地确定原则
完全在一个国家获得的货物,以该国为原产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制造的货物,以货物最后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国家为原产国。
二、原产地标准
进出口货物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如A国家(地区)对B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一般可视A国为原产地。
三、原产地证签证机构
中国原产地证书的签证管理部门为海关总署,签证机构为各直属海关,新版证书包括非优惠原产地证书1种、普惠制原产地证书1种、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14种、输欧盟农产品等专用原产地证书6种。
正常进出口贸易,向海关申报提交原产地证,原产地证应当在装运前或装运时办理。但在现实中,由于船期不稳、信用证要求等等原因,很多外贸人会习惯等到船开后,再做产地证的倒签、后发!在海关、商检融合后,产地证将不能做倒签。如因不可抗力需要申请“后发”,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值班科逐份审核签发,无正当理由申请后发的企业停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