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改革红利:全国推行汇总征税政策
提高通关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一直是海关总署战略规划重点工作,自去年推出汇总征税制度后,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参与汇总征税,提高贸易便利化、促进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
什么叫汇总征税?
汇总征税是在进出口企业提供银行担保备案,对符合条件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从原先“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传统模式变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企业在进口货物通关时,凭借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便可以不再“逐票缴税”,而是先提货,再按月几单集中缴税。
汇总征税的意义
汇总征税有效缓解逐票征税与通关效率之间的矛盾,引导企业在自律、规范申报的基础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外贸发展。只要在银行保函额度内,大幅缩短企业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更有效缩减了进出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通关成本。
汇总征税实施流程
进出口企业凭借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或提交保证金向海关申报汇总征税备案,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办理货物通关时,海关暂不打印税单征税,而是在扣除与应缴税款相应金额的信用额度后,即可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所有税款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集中缴税即可。企业必须注意每笔进出口货物是在足额担保的前提下放行的,而在超出担保额度的情况发生后,企业仍需改为以往的逐票征税模式。
汇总征税模式要符合以下条件:
1.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
2.企业类别为一般认证及以上;
3.上一自然年的月均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
4.企业申报符合规范要求,提供海关单证审核必要的资料和信息,遵守海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纳税及时;
为汇总征税企业提供担保的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较大的资产规模;
2.无滞压或延迟海关税款入库惰事;
3.承诺对企业担保期限内申报进出口货物应纳税款、滞纳金承担足额、及时汇总缴纳的保付责任;
4.与海关建立保函真伪验核机制。
汇总征税模式改变了海关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企业属地备案全国通用,担保额度循环使用。货物进口报关时海关不再逐票征税,而是采用次月初集中打印税单汇总征缴税款的模式,从而避免了企业以往因缴税、取税单和递交相关材料等事由频繁往返企业与海关两地的情况,为企业节省了可观的人力和物力成本。
阅读过本文的朋友还看过以下报关知识文章:
解读2016年海关商品归类总规则 如何对进口商品进行准确归类
进口报关与清关有什么不同 海关改革红利:全国推行汇总征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