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内海关简政放权促进贸易便利
上海自贸区成立后,海关总署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国家发改委、税务局多部门意见后,深化改革措施,编制自贸区海关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两张清单,明确了15类、52项海关行政权力,主要职责及5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1项窗口受理事项和11项公共服务事项。让海关管理规则和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以法制化的方式巩固创新成果。
自海关深化改革措施以来,众多进出口贸易企业在通关享受到一定便利:
1、一站式申报查验作业。推进口岸监管单位执法融合,进出口货物及船舶抵港、离港的关检一次申报。推动查验场所、查验队伍、查验比例三融合,简化通关手续。
2、一区注册、四区经营。区内任何一个特殊区域注册企业,可使用同一个注册编码在其他三个区域开展海关业务,满足企业一体化运作需求。
3、通过海关商品易归类作息平台、互联网、企业公众号整合归类化验政务公开信息,增加税号税率查询、归类、争议解决途径等功能,主动推送商品归类指引,提高贸易可预知性,帮助个来便捷、高效、准确归类和申报。
4、货物提前进出口3个月提前申报,海关作出归类算下裁定,实现一次裁定,全国适用,提高执法透明度和一致性,接轨国际通行的预裁定、同等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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