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_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规范申报
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关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境的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代码2600,常见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主要有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及工具、用品等。
一、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哪些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使用的货物,包括使用的交通工具;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二、暂时进出境货物是否需要许可证
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
三、暂时进出境清关流程
1.向当地进出口口岸海关提交申报,报关方式为暂时进出境;
2.海关工作人员实施查验;
3.海关按照规定收取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在海关指定场所或海关派专人监管的场所可以免予提交担保;
4.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期限为6个月,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进)境。提交原暂时进出境报关单编号,原暂时进出境报关单多于一份的,其他报关单编号填报在备注栏。经海关审核退还保证金,展会期间销售的,按进境日期税率及汇率征收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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